前有“远洋捕捞”后有“近海捕捞”这样捞下去民企池子里还能剩多少鱼?

来源:bob综合    发布时间:2025-03-22 18:49:21

  前有“远洋捕捞”,后有“近海捕捞”,这样捞下去,民企池子里还能剩多少鱼?

  前段时间,关于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趋利性执法的“远洋捕捞”问题、城市罚没收入异常增长问题,舆论一直在关注,我也在节目中为被“捕捞”的民企、为被罚没财产的公众发声,最终引起了顶层重视。

  据报道,国务院已关注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量异地执法问题,要求审查核实。明年要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稳预期强信心。要强化执法监督,关注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量异地执法、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审查核实相关执法行为,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

  中央财办有关负责解读称,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既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又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将有效维护好非公有制企业、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着力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此前,我在节目中指出,只有彻底取消行政性罚款权,所有罚款都经法庭裁决,才能真正避免“检查空巷”。实际上,要真正从制度层面解决“四乱”,即“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只是靠各种临时性的政策远远不足,只有从法律制度上明确“凡罚款必经法庭裁决”,“凡涉四乱必承担法律责任”,才能真正从根本上处理问题。否则,可能都是隔靴搔痒。

  这两天,我又看到了一篇来自自媒体的报道,报道称河北一企业家遭遇“近海捕捞”,家人称公司账上10.9亿现金惹祸。具体的报道内容,由于时间关系,我在这里就不讲了,但“近海捕捞”这个词语,却引起了我的关注。

  这些年来,我先后考察了很多企业,在与企业家们交流的时候,也确实发现了“近海捕捞”此现状。实际上,我们常说的“开门招商,关门打狗”,就是这种“近海捕捞”。而这样做的后果,就是营商环境越来越差,非公有制企业家的信心越来越不足,进而造成一系列严重的经济与社会后果。

  然而,近些年来,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却出现了前有“远洋捕捞”,后有“近海捕捞”的经济与法律怪现象。这不能不让人忧虑:这样“远洋”、“近海”地捞下去,民企的池子里,到底还能剩多少条鱼?如果民企的鱼都被捞完了,接下来要被捞的,又会是谁?古人说,城门失火,殃及池鱼。那么池鱼捞尽,殃及的又是什么样的小虾小蟹?这小虾小蟹,是你,还是我?

  最后,我想说:不能再这样瞎捞、乱捞、黑捞、恶捞了!再捞下去,不只是民企的日子越捞越难,百姓的日子更会越捞越苦!是时候斩断这些瞎捞、乱捞、黑捞、恶捞的黑手、脏手了!再不向他们动刀,他们就真会向所有人开枪。

  我是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如果你有什么法律问题希望咨询,请给我留言吧!

  (本文根据北京元法堂、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曹说法·民营企业系列】视频整理)

  任超: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华环保联合会公益法律服务律师。主体业务领域为合同纠纷、环境侵权诉讼、保险争议、ESG企业合规管理等。曾多次在《上海保险》等国内核心期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

  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2012年4月9日经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核准成立。12年以来,陆续承办了大量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国咨所以现代管理体制及先进的法律文化渊源,汇集了大批优秀、精干的法律专业人才,其中既有全国知名的专家型律师,又有业界深具实战经验的资深律师。国咨所还聘请了一大批全国著名的法学专家、医学专家等作为学术顾问,指导律师办理各类疑难法律业务。多名合伙人和律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高超的职业技能和丰富实践经验,对案件办理方向的把握及案件的过程和结果的研判具有突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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