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一案子当选最高法典型事例

来源:bob综合    发布时间:2025-08-18 08:08:29

  今日,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降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长江流域法律司法作业协同典型事例》。其间,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查看院诉云南彝良瑞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生态损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昭通市查看院邀您点击视频,跟从查看官对本案的叙述,直击污染现场、解锁查看“黑科技”、见证“查看蓝”看护“生态绿”的硬核实录!

  【案情简介】云南彝良瑞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某公司)应某项目部要求,未经同意于2022年7月21日3时至6时30分开闸放水,将柳溪电站库区内的150万立方米水和库底淤泥,悉数排放至柳溪电站大坝下流的白水江天然河道内,使河道内水中溶解氧急剧下降、浊度敏捷上升,导致4万余尾鱼类因河水混浊及缺氧逝世。昭通市人民查看院就此提起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恳求判定瑞某公司补偿因其私行开闸放水所造成的鱼类资源丢失。经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安排,昭通市人民查看院与瑞某公司达到调停协议,由瑞某公司补偿生态环境危害修正费204万元、修正期间功用丢失64万元。2024年8月31日,瑞某公司悉数补偿了268万元。

  2024年7月,昭通市人民查看院协同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彝良分局、彝良县农业乡村局,拟定生态修正计划,清晰生态修正方向。2025年3月11日,在白水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修正增殖放流活动中,金沙鲈鲤、长吻鮠、瓦氏黄颡鱼、云南光唇鱼等十八万余尾通过严厉检疫和科学评价的人工繁育鱼苗被投进至案涉河流,完成了被损坏的生态环境的第一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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